注:拆单功能需要开启参数,默认不启用拆单功能
操作路径:批发管理_单据查询>批发出库单查询
用户视图:
注:1.被拆分的单据须处于未审核状态;2.发货方与收货方必须一致
说明:
1.可以选择一张或多张单据汇总到拆单页面;
2.可以删除行、修改数量,但不能大于原单据数量;
3.修改会减少原单据对应的明细,拆单到原单单据数量为0时,原单据将被删除;
4.保存生成新的批发出库单。